為何分享中國法院反性少數歧視回應卻遭炸號?
5月18日,微信公眾號「中和彩虹說」分享一張截圖,內容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研究室5月8日的信訪回覆,其肯定禁止對性少數群體的歧視。這是中國國家司法體系首次以書面形式,明確將性取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的歧視,納入法律保護範圍。
ActionForLove為愛行動、出色夥伴、驕傲聲浪等關注性別議題的微信公眾號,紛紛跟進分享消息。但這些帶有正面態度的內容,很快便從社群平台上消失,經營多年的中和彩虹說更是直接被「炸號」,即帳號遭到永久封禁,過往貼文全部不見。
最高法的回覆,是針對「關於在司法審判中明確禁止基於性取向與性別認同歧視原則的法律適用建議」的信訪內容。《田間》詢問了解情況的中國性少數組織工作者,得知當事人是在2026年1月至3月陸續提出信訪,之後皆收到回覆,最高法是信訪對象之一。

信訪,又被稱為上訪,是中國獨有的民眾陳情和申訴制度。根據中國傳媒研究計劃(CMP)文章,中國信訪制度最早可追溯到1949年中共建國之時。1995年,國務院頒布《信訪條例》,信訪正式被納入法治體系。2022年,黨中央與國務院共同發布《信訪工作條例》,以此取代《信訪條例》,象徵著信訪工作從行政體系提升至中共黨務治理層級。
信訪回覆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只能反映出該機關單位對特定議題的態度立場。不過此次事依舊具有重大意義。ActionForLove為愛行動在文中表示,就算不是法律規則,「司法態度已為後續同類案件審理劃定了基本框架」;出色夥伴特別點出回覆內容的最後一段,認為表述值得關注,「因為性少數權益保障最需要的,正是穩定、清楚、可預期的規則。當規則更清楚,受害者才更知道如何求助。當案例被看見,後來者才不會總是從零開始。當法官、學校、用人單位、家長都逐漸理解這些問題,歧視才會慢慢失去藉口。」
「說實話,炸號超出我的想像。這本身是個積極信號,不是批評,而且我在文章最後兩小段,特別加了個回應,肯定(中國最高法研究室)能夠給出這麼明確的回覆,還有這位(信訪)年輕人用這麼理性、基於法律的方式,來寫這個信訪文件,也值得讚賞。完全是從積極和肯定的角度去寫。」出色夥伴的阿強接受《田間》採訪時說道。
阿強推敲,被刪文及炸號的原因有兩個,一是發文時間正好鄰近5月17日「國際不再恐同日」(IDAHOBIT);二是有知名社群帳號直接分享「中和彩虹說」的文章截圖。他認為,若該事件只是在國內傳播和報導,有可能不會變成這麼大的事。
「社交媒體和海外媒體,有時候是個雙刃劍。」阿強坦言,被刪文之後,幾位性少數權益工作者進行過討論,認為這些海外的媒體(自媒體)在轉發時,不應該直接放上發文帳號的截圖,而是以重新轉述方式,避免該帳號成為目標。「一方面能體諒大家都是在努力,但也要考慮到安全性及保護到其他人的工作。」
另一位同志社群組織者燕子則向《田間》說明,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信辦)刪除這些內容的理由,不一定是因為文章內容真的有什麼問題。他也表示,最高法在回覆中引用幾個爭取LGBT+權益的判決案例,包括中國同性戀矯正治療第一案、首例跨性別就業歧視案,以及張某等與合肥某學校教育機構責任糾紛,「可以看到,過去這些法律行動,是有積極的長遠影響。」
中國獨立媒體《水瓶紀元》採訪了一名不具名律師,他同樣認為,這三起案件判決對全國法院有指導作用,「除了讓法院統一裁判尺度,對社會也能起到促進法律學習和宣傳的作用。」
這份來自最高法研究室的積極回覆,相關內容卻同樣面臨審查。某種程度上,這呈現了中國司法訊號與公共言論審查之間的矛盾。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