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報導重大事故死亡人數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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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在中國的媒體環境裡……
為何許多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數報導都在35人左右?網路上最常見的說法是,超過這個人數,事發地的市委書記級別官員就要下台,所以35人就成了「上限」。
實際上,傷亡人數標準是用於監察機關分級調查,其中特別重大事故(特大安全事故)是指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人民幣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就會由國務院監察機關(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參與調查。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15條寫道:「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或者性質特別嚴重的,由國務院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省長、自治區主席、直轄市市長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查看中國應急管理部近年發布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其中2022年4月發生造成54人死亡的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長沙市委書記吳桂英被記黨內警告,至今仍是市委書記,顯然市委書記級別官員要下台的說法不正確。
至於特大安全事故最初報導的死亡人數都在35人,或許是因媒體只能採用官方統計的數字。
現在你知道了。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