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資訊但不揭露誰說的「查塔姆研究所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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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在台灣的媒體環境裡……
邀請記者參與的活動中,很少有採用源自英國智庫「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The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的「查塔姆研究所規則」(Chatham House Rule)情況。
這條於1927年制定,並在1992、2002年調整的規則,旨在讓與會者能更自由討論,不用擔心發言被引用、對外公布後造成困擾。
如果一個會議,或會議的一部分是按照該規則進行,則與會者可自由使用在會議中獲得的資訊,但不得透露與談人及其他與會者的身分與所屬機構。
當然,與會者名單也不能對外公布。2020年,《中國評論通訊社》(中評社)報導台灣海軍退伍軍官在高雄舉辦的兵推研討會,雖提到活動採用此規則,卻在報導最後列出主要與談人身分。
2019年9月,當時的香港因「反送中」而動盪,《路透》取得時任特首林鄭月娥與商界人士的會談錄音內容,其中林鄭月娥說,若有選擇,自己會辭職。這段話對外發布後,林鄭月娥回應稱,那場會談採用「查塔姆研究所規則」,認為發言被錄音外流,令人無法接受。
2010年9月,美國《外交政策》(FP)引述不具名的聯合國(UN)高階官員說法指出,時任UN副秘書長沙祖康在一場晚宴上,向時任UN秘書長潘基文表示,知道潘基文從未喜歡自己,而自己也不喜歡他。
沙祖康分別於2011、2012年接受《鳳凰衛視》和聯合國電台訪問,回應上述事件提問時都強調,UN內部採用「查塔姆研究所規則」。不過他說這是規定部分內部談話不能對外公開,這點理解錯誤,因為此規則的主要精神是分享得到的資訊,但不可揭露是誰說的。
現在你知道了。
有話要說